一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探索优秀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实施本科学生个性化、层次化培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高素质拔尖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选拔与录取
1、选拔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学习能力强、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创新精神。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数学物理课、技术基础课学分成绩在年级前20%。
2)参与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
2、选拔时间
选拔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科第二学年结束前。
3、报名与录取
实验班人数将控制在15人左右。由学生提交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学院组织审核小组进行考核,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名单公示。
三 培养模式
1、电信实验班以学术精英教育为目的,提供一定科学、工程项目,在项目研究、研发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
2、电信实验班每位学生配备项目导师,导师对学生专业教育、未来发展方向、完成具体研究项目或实践项目等提供指导和咨询。
3、电信实验班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相关专业科技创新项目或学科竞赛,学院为学生提供相应的专业课程辅导等。
4、学院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学生主动性学习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形成较强的继续学习和发展的能力。
四 学生管理
实验班实行开放式管理,建立淘汰退出竞争机制:除严格执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转出实验班:
1.每学期主要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学校要求绩点或任意一门考试课程不及格;
2.第二学年结束时,尚未通过CET-4考试;
3.因违纪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4.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在实验班继续学习;
5.自愿申请退出。
五 附则
1、本办法由哈工大(深圳)电信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请与电信学院办沟通,联系人:高旭,电话:26033608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05.07